纪检案件保密协议书5篇
篇1
甲方: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乙方:XX市公安局
丙方:XX市XX区检察院
丁方:XX市XX区法院
戊方:XX市XX区司法行政机关
己方:XX市XX区审计机关
庚方:XX市XX区财政机关
为保守纪检案件保密,经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案件保密范围
1.案件线索,包括举报、信访、调查等渠道获得的案件信息;
2.案件材料,包括调查取证、谈话笔录、鉴定意见等;
3.案件处理结果,包括立案、调查、审理、判决等;
4.案件涉及的人员、单位及其相关信息。
二、保密措施
1.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应当建立健全案件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确保案件信息不被泄露;
2.对于涉及案件保密范围的信息,七方应当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信息不被窃取或篡改;
3.七方应当加强对保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
4.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七方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保密期限
1.案件线索的保密期限为自获取线索之日起XX年;
2.案件材料的保密期限为自案件办结之日起XX年;
3.案件处理结果的保密期限为自案件判决生效之日起XX年;
4.案件涉及的人员、单位及其相关信息的保密期限为自案件办结之日起XX年。
四、保密责任
1.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案件信息不被泄露;
2.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七方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保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七方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
2.本协议解释权归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共同所有;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己、庚七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丁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戊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己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庚方(签字):XXXX年XX月XX日
篇2
甲方:XXX,职务:XXXX,联系方式:XXXX。
乙方:XXX,职务:XXXX,联系方式:XXXX。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纪检案件处理工作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国家秘密泄露,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保密协议:
一、保密事项
1.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获知的案件信息、涉案人员信息、调查取证材料、案件处理意见等,均属于国家秘密,双方应当予以严格保密。
2.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使用的保密技术、保密方法、保密设备以及保密管理制度等,也应当予以严格保密。
二、保密措施
1.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不得私自泄露、传播或利用国家秘密谋取个人或单位利益。
2.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存储设备、通讯工具等,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国家秘密被窃取或泄露。
3.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三、保密责任
1.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私自泄露、传播或利用国家秘密谋取个人或单位利益,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和乙方在纪检案件处理过程中,如因工作疏忽或故意行为导致国家秘密泄露,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处理。
3.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盖章):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篇3
甲方(委托方):XXXXXX纪委监察局
乙方(受托方):XXXXXX保密服务机构
鉴于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对某些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