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7篇
篇1
一、前言
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博时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投资目的、投资范围及风险等重要事项。合同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基金概述
本基金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发起并管理的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本基金的目标是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回报。
三、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
1.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及日常运营。
2.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个人或机构,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基金份额及持有人权利
1.基金份额: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所持有的份额,代表其在本基金中的权益比例。
2.持有人权利:包括收益分配请求权、基金份额转让权、基金事务参与权等。
五、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1.投资目标:本基金旨在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实现资本增值和收益分配。
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投资收益。
六、投资范围与限制
1.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2.投资限制: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也不得投资违反法律法规的投资品种。
七、基金的运作与管理
1.运作方式:本基金采用契约型开放式运作方式,投资者可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2.管理方式:管理人负责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及日常运营。
3.托管方式:本基金委托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八、风险揭示与承担
1.风险提示:本基金存在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投资者需充分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2.风险承担: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不承担投资者的投资损失。
九、收益分配与税收
1.收益分配:本基金将根据收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收益分配。
2.税收:本基金的税收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变更:本合同需要变更时,需经管理人与投资者协商一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基金期满;(2)经管理人与投资者协商一致终止;(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其他事项
篇2
甲方(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基金投资者):_____________(请以实际投资者姓名或机构名称填写)
鉴于甲方作为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乙方对甲方的投资管理能力充分信任,为分享投资收益,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基金合同:
一、基金概述
2.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投资目标: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通过纯债投资组合的长期管理实现资产的稳健增长。
4.基金投资策略:以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等。
二、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投资决策。
(2)向乙方提供基金的业绩报告和定期财务报告。
(3)负责基金的资产保管和风险控制。
(4)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享有基金资产增值的权利。
(2)遵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
(3)按时足额缴纳认购/申购款项。
(4)承担基金投资风险。
三、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与赎回
1.认购:投资者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通过指定渠道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金额、时间等相关细节遵照招募说明书规定执行。
2.申购: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向甲方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规则按照甲方公告的申购条款执行。
3.赎回: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向甲方申请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规则按照甲方公告的赎回条款执行。
四、基金的收益分配及税收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