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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基桩检测标准化操作流程指南
一、总则
(一)编写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在建公路工程基桩检测工作管理,规范基桩试验检测工作行为,统一基桩检测方法及频率,保证基桩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基桩施工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交投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交投集团在建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公路工程的基桩检测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二)编写依据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
2.《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3512)
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仅对超声波法、低应变反射波法和钻孔取芯法作出规定,对于采用高应变动测法等其他试验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的,其要求及检测频率由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规范、规程相关要求确定。
二、试验检测人员、报告及检测单位资质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场准入管理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基桩检测单位,基桩检测单位应对其检测工作质量及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二)试验检测单位基桩检测单位必须同时具备:
1.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章)。
2.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并具有公路工程基桩检测相应资质。
3.基桩检测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并取得与申报专业相应的试验检测执业资格证书,持相应试验检测业务范围的证书上岗,试验检测人员应对所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
4.试验检测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应满足规范要求,格式应统一,试验检测报告只有持证试验检测人员签字并具有校、审程序,加盖所须印章后方为有效报告。
三、管理分工及责任体系
(一)一般规定
检测单位应下设技术服务中心或现场管理机构(以下称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基桩检测管理和协调相关工作,响应信息化管理要求,建立并利用基桩检测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任务委托、现场数据采集上传、检测结果通报、检测报告出具、月报、年中报告、年度报告统计汇总、不合格基桩报告等整个检测流程的智能化管理。平台应具备快速接入交投集团建设项目管理平台的功能。
(二)检测流程组织机构
1.检测流程分工
2.报检流程
四、基桩检测管理工作要点
(一)检测前的准备阶段
1.对接建设单位、各总监办、技术服务中心、施工委托方,根据权限划分为各方提供平台账号。
2.委托单位须线上填写工程概况、检测数量等各项工程信息,并向检测单位提供所需检测桥梁的设计图纸,以便于检测单位制定相应检测方案。
3.检测单位向委托单位提交经审核的检测方案。
4.进行各项检测前的对接工作,明确检测对接人员、工期、检测频率和报检条件。
5.对检测工作流程进行交底并明确报检表格及步骤。
(二)开展检测阶段
1.原则上以10根以上为一批次进行报检(依据实际情况,经申请可少于10根为一批次报验),报检前现场监理及委托人应核对现场准备情况,经核对后在《基桩检测基本数据表》(附件1-1)上签字确认。
2.报验单由技术服务中心对现场准备情况进行确认后进行审核、批准。
3.经技术服务中心审批后通过平台将检测任务派发至基桩检测小组,检测小组48小时内进场检测。
4.基桩检测小组进场检测前,应提前24小时通知技术服务中心,由技术服务中心通知项目各方(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的相关对接人)。
5.技术服务中心应到场进行见证检测,如无法到场,应委托现场监理人员到场进行见证检测,见证检测应完善见证手续。
6.基桩检测小组检测时应对每根检测的基桩进行拍照,在照片中应含基桩检测的相关信息、现场参与检测的人员等。
7.基桩检测小组应将现场检测数据、照片及《现场检测见证记录表》(附件1-2)上传至平台备查。
(三)结果反馈
1.检测结果通报,通过平台信息模块向各方发布检测结果。项目参建各方可通过平台统计功能及时掌握各时段内基桩质量状况,检测单位亦按月度(每月2日前)、年中(每年6月5日前)及年度(每年12月20日前)将基桩检测结果汇总(含不合格桩汇总)及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建设单位的监管公司(高投公司)、建设单位、总监办相应对接人。
2.单桩检测结果检测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单桩检测报告,整桥检测完毕后整合汇总出具最终正式报告。如遇存在明显缺陷的Ⅲ、Ⅳ类桩或其它影响基桩质量的明显缺陷时,应于24小时内以电话或发送文件的方式向该项目监管公司、建设单位、总监办、技术服务中心进行通报。
3.检测过程中,如遇到行政干预或无理阻挠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可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
4.各参建单位应重视基桩质量的统计上报工作,安排专人对接负责,确保结果及时、准确反馈传达,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