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鸭戏水池式养殖栏舍建设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赣市监标函〔2021〕8号。
二、意义和必要性
江西水资源丰富,是传统养鸭大省。据统计,2018年我省肉鸭出笼1.3亿羽,产值达36.3亿元,蛋鸭存笼1420万羽,产蛋23万吨,产值近27亿元,蛋鸭养殖规模及年产值约占全国的10%,养鸭作为我省传统畜牧业产业,为全国乃至东南亚国家鲜鸭蛋及其鸭蛋制品的市场供应提供了保障。
目前我省蛋鸭养殖仍多以传统水面放养为主,这种养殖方式虽然成本较低,但存在不少弊端:一是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这将使得人们所面临的自然资源匮乏和人口不断增长的矛盾日显突出;二是依赖且占用了大量的天然水面,对水环境的污染难以控制,特别是对地下水,随着污染物的积累,环境污染情况将逐年恶化,制约了我省鸭产业的发展;三是养殖区与外界直接接触,存在生物安全问题。江西作为我国重要的水禽生产重点省份之一,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不断推进,绿色崛起、生态优先已成为江西发展的主旋律。
为加快水禽生产方式转变,探索新的健康养殖模式,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相继提出了肉鸭旱养及蛋鸭笼养技术,并在我省示范推广,从根本上推动了我省商品代水禽的生产方式转变,而针对种鸭繁殖依赖于水面的特殊性,我站提出种鸭小水系养殖模式,在全省示范推广,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效益,并在全国率先取得了种鸭小水系养殖技术专利,使我省种鸭养殖走在了全国前列。
种鸭小水系养殖以其减排节水、产蛋性能稳定等特点,符合发展生态高效农业以及水禽产业转型升级的总要求,为水禽标准化养殖特别是种用水禽生产提供了重要支撑,现已成为我省种鸭生产的发展趋势,但目前国内并无种鸭小水系养殖相关标准,尤其是针对南方多雨高湿气候条件的种鸭小水系养殖栏舍建设尚缺乏规范,亟需出台相关标准文件,以指导水禽产业发展。
起草过程
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起草过程:近年来我们围绕水禽生产,根据江西省气候特点,开展种鸭养殖现场调研,查阅了大量的技术资料,针对全省种鸭养殖现状,结合生产实践,实施了“种鸭小水系清洁养殖系统设计”、“EM复合菌对种鸭小水系养殖水体的影响初探”、“种鸭小水系养殖环境观察”等项目,对种鸭养殖的栏舍设计、繁殖性能、水体水质调控等进行了研究探讨。2021年3月,我们根据家禽产业技术体系环境控制与质量安全岗位任务,成立《种鸭戏水池式养殖栏舍建设规范》标准制订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1.1-2020)的要求,提出《种鸭戏水池式养殖栏舍建设规范》起草工作,并向省标准化委员会申请立项,2021年9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赣市监标函〔2021〕8号,项目计划号DB36-2021-4-25。
四、编制原则
本文件的编制严格按照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要求编写。
1.科学性:规程所规定措施、方法及技术内容科学、合理。
2.针对性:规程所提出的技术内容,针对我省独特的气候条件和种鸭生产的实际,针对性强。
3.可操作性:规程的各项措施实用、易行,可操作。
五、制定依据
本文件是在总结项目组多年科研成果和生产实践经验,以及生产第一线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家禽生产学》(1995)、《一种种鸭小水系清洁养殖系统》(CN212232652U)等编写的。
六、水平分析
本文件制定中充分考虑到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实用性。在本文件起草过程中,项目工作组成员查阅了近十年有关种鸭养殖的文献和相关标准,总结了多年生产实践经验,充分参考和吸收了近几年在蛋鸭品种资源开发利用、栏舍建设、环境控制等方面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走访了有关科研单位和生产一线有关人员,掌握了有关栏舍建设、环境控制、饲养管理等方面的研究进展,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本文件的编写。
本文件各项指标的制订具有坚实而广泛的基础。通过对蛋用种鸭主产区的生产经验以及科研成果进行深入分析,所制定的文件比较符合我省种鸭养殖生产实际,也具有相当充分的科学依据。结果表明按本文件主要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栏舍设计并饲养,可最大限度保持戏水池水质干净卫生,劳动强度明显降低,粪污排放约降低11%,减排节水效果及种鸭场整体环境质量大幅提升,生态效益显著。此文件的出台将为规范我省种鸭标准化建设,指导种鸭生产,提升种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七、实施建议
将本文件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并在种养养殖生产中进行全面推广。由于鸭品种及饲养管理水平等条件不同,会使种鸭养殖有一定的差异,同时随着种鸭产业化发展水平提高、环境控制设施设备改进及蛋鸭品种选育技术的发展,建议每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