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CCSA20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171—2024
应用技术成果评价规范
Specificationforevaluationofapplicationtechnologyachievements
2024-12-13发布2024-12-13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02/T171—2024
I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缩略语 2
5基本原则 2
5.1公正性原则 2
5.2目的性原则 2
5.3科学性原则 3
5.4适用性原则 3
6职责与要求 3
6.1基本要求 3
6.2评价机构 3
6.3评价组 3
6.4科技成果评价师 3
6.5咨询专家 4
7评价内容与评价指标 4
7.1评价指标范围 4
7.2技术价值评价指标 4
7.3经济价值评价指标 4
7.4社会价值评价指标 4
7.5其他评价指标 5
8评价形式与评价方法 5
8.1评价形式 5
8.2评价方法 5
9评价程序 6
9.1评价流程 6
9.2客户委托 6
9.3提交评价原始材料 6
9.4制定评价方案 7
9.5实施评价 7
9.6撰写评价报告 7
9.7专家确认 8
9.8客户沟通 8
9.9出具评价报告 8
DB3502/T171—2024
II
9.10后续服务 8
附录A(规范性)技术成熟度等级表 9
附录B(规范性)技术创新度等级表 10
附录C(规范性)技术先进度等级表 11
附录D(规范性)工作分解结构(WBS)表 12
附录E(规范性)技术成熟度评价表 13
附录F(规范性)技术创新度评价表 14
附录G(规范性)技术先进度评价表 15
附录H(资料性)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服务标准流程 16
附录I(规范性)专家意见 17
附录J(资料性)应用技术成果评价信息采集报告示例 18
附录K(规范性)常见交付物的TRL级别判断表 23
附录L(资料性)应用技术成果评价报告示例 24
参考文献 29
DB3502/T171—2024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中华绿色产业发展协会(中国台湾)。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剑锋、孙康、王文婷、方跃伟、余良、沈群红、柯玉珊、林弘钧、王维贤、黄剑辉、廖信、吴凌翔、黄海滨。
DB3502/T171—2024
IV
引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评估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我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专业化评价机构等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强化自律管理,健全利益关联回避制度,促进市场评价活动规范发展,在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工作中形成了诸多科学有效的经验做法与特色成果。
本文件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将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工作的成果转化成标准化文件,用以规范评价机构开展应用技术科技成果评价,从而为行业自律管理提供了操作规范。
DB3502/T171—2024
1
应用技术成果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应用技术成果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基本原则、职责与要求、评价内容与评价指标、评价形式与评价方法、评价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应用技术成果的第三方评价活动,其他评价活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