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服务规范》.pdf
文件大小:272.53 KB
总页数:5 页
更新时间:2025-04-01
总字数:约4.32千字
文档摘要

ICS03.080

CCSA16

GXAS

团体标准

T/GXASXXXX—XXXX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cultivationserviceoftechnologytransfer

organization

(征求意见稿)

在提交反馈意见时,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广西标准化协会发布

T/GXASXXXX—XXXX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服务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服务的

基本要求、培训服务、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培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4670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技术转移technologytransfer

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

方转移的过程。

注:技术转移的内容包括科学知识、技术成果、科技信息和科技能力等。

[来源:GB/T34670—2017,3.1]

3.2

技术转移示范机构technologytransferorganization

为实现和加速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过程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

4基本要求

4.1培育对象

4.1.1在省级(自治区级)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或者高校、科

研院所的内设机构。

4.1.2有符合从事和开展技术转移工作本身发展要求的商业模式、经营项目,主要从事与技术转移有

关的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转让中介服务、技术产权交易、企业孵化、科技金融、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企业培训、国际合作等业务。

4.2服务机构

4.2.1机构组织

4.2.1.1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信用记录良好

4.2.1.2具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能满足办公、会议等基本要求。

4.2.1.3针对机构职责、岗位设置及职能,制定相应的服务管理规范。

4.2.1.4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应遵循《广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

机构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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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XASXXXX—XXXX

4.2.2服务人员

4.2.2.1有主动服务的意愿,态度诚恳。

4.2.2.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犯罪处罚记录、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2.2.3熟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政策、认定工作流程及申报材料的编制要求等内容,服务快捷有

效。

4.2.2.4核心服务人员应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从事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或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

相关工作年限应不少于3年。

4.2.2.5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具有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政策分析、财务分析、技术领域判断、

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或经验。

4.2.3服务质量

4.2.3.1服务协议条款应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