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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制度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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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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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检验科实验人员生物平安培训制度

使实验室工作人员熟悉工作环境和所从事工作面临的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理解生物平安知识、传染病流行趋势及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法规,掌握意外事故时的处理程序。

检验科各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

检验科主任负责制订培训打算、组织培训和培训后的评估;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室人员的培训档案治理和详细指导。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科室组织的所有生物平安培训。

(1)所有实验室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展工作前还须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展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到达合格标准。已在实验室工作的同志要按科室的要求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2)所有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参加生物平安相关的培训。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告知新到岗位工作人员所从事工作存在的潜在危险,并对其进展实验室平安教育和进展生物平安防护操作技能指导,使其到达上岗要求。

(3)实验室组长必须对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前要认真学习《实验室生物平安手册》和所有工程与仪器的SOP文件。

(4)检验科每半年至少进展一次生物平安培训,每年进展一次考核,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实验室标准操作技术、操作标准、生物平安防护知识和实验操作技能。

(5)培训要有打算和可持续性,并有完好的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至少要包括:

①个人防护知识

②病原微生物知识

③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

④与季节有关的传染病及相关病原体常识

⑤实验室消毒与废弃物处理

⑥本实验室的《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6)按照传染性疾病的流行情况,实验室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临时性培训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