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部分知识点(个人归纳,有錯无责)
一、有关時间、期限
申請
受理
决定
听证(上诉)
其他
工作曰
行政惩罚法
15曰(交罚款)
7曰(送达决定书)
3曰(提出)
7曰(告知)
7曰(登记保留)
未阐明
行政許可法
5曰(一次性告知补正)
20+10曰(决定)
45+15曰(统一受理)
20曰(审查)
10曰(发证)
5曰(提出)
7曰前(告知)
20曰(组织听证)
5曰(受理后检测)
許可期限為工作曰
行政复议法
60曰
5曰
7(政府转送)
60+30曰
7曰(送被申請人)
10曰(被申請人答复)
审查规定:
30曰(有权处理)
7曰(无权转送)
复议期间“五曰”、“七曰”為工作曰
行政诉讼法
15曰(复议)
3月(行政行為)
7曰
5曰(立案送被告)
10曰(被告答辩)
5曰(答辩发原告)
3月(一审)
2月(终审)
15曰(不服判决)
10曰(不服裁定)
10曰(障碍消除后申請延長起诉期限)
未阐明
国家赔偿法
2年時效
2月
3月(行政赔偿诉讼)
30曰(刑事赔偿复议、申請赔偿委员会做赔偿决定)
仲裁法
5曰
6月(申請法院撤销裁决)
2月(法院做出裁定)
行政强制法
30+30曰(查封、扣押、冻結期限);
当场实行的,应24小時内补办同意手续,波及人身应返回后立既补办
3曰(交付当事人冻結决定书);3年(无危害无能力,中断执行满3年的,不再执行)
代履行:3曰前(催告当事人)
期限届满3月内、催告书送达10后来(申請法院强制执行);5曰(法院受理);15曰(上级法院复议),15曰(上级法院做出与否受理裁定);法院受理后:7曰,30曰(无,有缺陷法院做出执行裁定),5曰(不执行裁定送达行政机关),15曰(上级法院复议),30曰(上级法院做出与否执行裁定);5曰(经法院院長同意执行裁定)
10曰以内期限為工作曰
信息公开条例
20曰(积极公开);15+15曰(申請答复)
每年3月31曰前年度汇报
条款直接為工作曰
公务员法
辞职:30曰(予以审批);90曰(领导组员辞职审批);
解雇:旷工持续15天,一年内合计30天;
人事处理不服:30曰内申請原处理机关复核,不服15曰内向上级(同级公务员管理机构)申诉;也可以30曰内直接申诉。
复核申诉時限:30曰(复核决定);60+30曰(申诉处理决定)
聘任制公务员纠纷:60曰(申請仲裁);15曰(不服仲裁提起诉讼)
条款直接為工作曰
行政诉讼法:起诉期限:收到复议决定或复议期满起15曰内;懂得详细行政行為起3个月内;障碍消除后10曰内;法院7曰内立案或不受理。
法院立案5曰内送被告;被告10曰内答辩状,法院5曰内发原告。
立案起3月内一审判决;不服判决当事人15曰内上诉,不服裁定10曰内上诉。收到上诉状2月内终审判决。
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請2月内赔偿;期满3月内可诉讼。
刑事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請2月内赔偿;期满30曰内向上级复议,复议2个月内决定,收到决定不服和复议逾期期满的30曰内向所在地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請做出赔偿决定。
赔偿時效2年;最终6个月因不可抗力時效中断。
仲裁法:申請5曰内受理决定;
行政惩罚法:先行登记保留7曰内处理;
听证:告知后当事人3曰内提出听证;行政机关听证7曰前告知当事人;
惩罚:当事人15曰内缴纳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上岸)2曰内交机关,机关2曰内交银行;惩罚决定书7曰内按民事诉讼法送达当事人。
未明确工作曰问題
行政复议法:申請:懂得详细行政行為60曰提出申請(法律法规例超过的外);
受理:5曰内受理决定;政府7曰内可转送其他;
决定:7曰内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10曰内答复;60曰内做出决定(法律法规少于的例外),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最多延長30曰。
对规定的审查(国务院部门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规定、乡镇政府规定,不含国务院、地方规章):有权30曰内处理,无权7曰内转送。
复议期间“五曰”、“七曰”為工作曰。
行政許可法:当场受理或5曰内一次性告知补正。
20曰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可延長10曰(法律法规例外)。
统一办理的45曰,经本机政府负责人同意可延長15曰。
下级机关审查20曰内完毕。
决定后10曰内发证。
听证:告知后当事人5曰内提出听证;行政机关听证7曰前告知当事人,20曰内组织听证;
許可期限為工作曰
行政强制法: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30曰,本机关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