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的规定程序
一、背景
江苏律师协会作为地方律师协会,为了规范会员的行为,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制定了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的规定程序。
二、程序概述
根据江苏律师协会的规定,对于会员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分:
1.接到投诉:当协会接到关于会员的违规行为投诉时,将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投诉内容属实且涉及到违规行为。
2.形成调查组:协会将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负责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3.调查结果:调查组将根据调查结果,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评估和认定。如果会员的违规行为属实,将进行相应的处分。
4.处分决定:协会将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的决定。处分决定应当合理、公正,并依法告知当事人。
5.处分执行:会员接到处分决定后,应积极履行处分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整改和处罚。
三、处分措施
江苏律师协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分措施:
1.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会员,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其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训诫: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会员,可以给予训诫处分,要求其认识错误,并承诺改正。
3.限制职业活动: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会员,可以限制其从事特定的职业活动,例如暂停或撤销其代理权限,限制其在协会活动中的参与等。
4.撤销会员资格:对重大违规行为的会员,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使其失去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
四、申诉程序
如果会员对协会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申诉。申诉应当在收到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递交,并向协会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协会将组织独立的申诉审查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决定。申诉决定一经作出,即为最终决定,不再接受进一步申诉。
五、总结
江苏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的规定程序旨在保护律师行业的声誉和利益,确保会员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该程序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评估和处分,并设立申诉程序以保障会员的权益。协会将始终独立作出决策,遵循简单策略,以确保程序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