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40
CCSX08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5/T2688—2023
代替DB65/T2688-2009
鲜食杏包装和标识
Freshapricotpackandlabel
2023–XX–XX发布2023–XX–XX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5/T268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5/T2688—2009《预包装杏包装和标签通则》,与DB65/T2688—2009相比,除结构
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范围”一章的有关内容(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预包装杏、杏标签、容器、净含量、产地、包装件的术语的定义(见2009年版的第3章);
——在“包装”一章中增加了要素“基本要求”(见4.1);
——更改了要素“包装容器”的相关要求(见4.2,2009年版的4.1);增加了对外包装与内包装的
详细要求(见4.2.1、4.2.2);
——删除了要素“产品要求”(见2009年版的4.3);
——更改了要素“包装要求”的相关要求(见4.4,2009年版的4.4);
——将“标签”更改为“标识”(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见2009年版的5.1、5.2);
——将“必须标注内容”更改为“标注内容”,并更改了有关内容后纳入(见5.1,2009年版的5.3);
——删除了“标签印制”(见2009年版的附录A)。
本文件由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轮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农业科学院
轮台果树资源圃、新疆大德恒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廷勇、赵晓宁、范勇、宋江平、杨晓广、李宜橙、李纯、章世奎、朱峰超。
本文件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69号)、
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轮台县青年西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库尔勒市建国北路101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91-5851924;传真:0991-5851924;邮编:830001
轮台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96-4682229;传真:0996-4681415;邮编:841600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联系电话:0996-2158203;传真:0996-2158036;邮编:
8410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91-2817197;传真:0991-2311250;邮编:8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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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268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