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许可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高处危险作业的控制与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用于分公司各部门内从事的高处作业。例行的高处作业(如巡检、天车)不属
于本标准许可范围,按照相应规程执行。
3.术语解释
3.1高处作业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1.8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2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的落点。
3.3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3.4)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
注:可能坠落范围半径的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
高度(3.6),具体的规定是在分析统计了许多高处坠落事故的案例的基础上作出的,一般按照
工作高度取可能坠落范围半径。
3.4可能坠落范围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
3.5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6坠落高度(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3.5)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
3.7高处作业级别和分类
3.7.1高处作业分类.高处作业分为3级
高处作业分级表
高处作业高度(m)
分类法
(三级)(二级)(一级)
1.8~55~15>15
注:对照三级作业高度,涉及以下任何一种及以上类型的高处作业级别提升一级或
暂停危险作业审批。。
1
(1)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m/s)以上;
(2)GB/T4200《高温作业分级》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3)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4)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5)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6)夜间抢修或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视线不足1米;
(7)节假日加班时间;
(8)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表1的规定;
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103563-110220330500
距离(m)1.72.02.54.05.06.0
(9)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
半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
常姿势;
(10)GB3869《体系劳动强度分级》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11)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3.8钩锁
带有保险装置的蹄形或椭圆形的连接锁件。
3.9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防止从作业平面坠落的系统。该系统包括锚固点、连接装置、差速防坠器、全身安全
带等。
3.10全身式安全带
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
保护装置,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3.11救生索
一种柔韧的、固定在两个锚固点之间的垂直或水平的绳索。
3.12定位装置系统
用于使工作人员在高处作业时能够腾出双手(比如向后倾斜等)进行工作的固定装置。
4职责要求
4.1作业所在车间(办)/班组职责
2
(1)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提出危险作业许可申请
(2)负责作业区内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交通警示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警示、隔离
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