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井底焊安全门闭锁保护
电焊、气割措施
矿长:
总工:
机电副总:
安质科:
机运科:
通防科:
通风区: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编写人:
编制时间:2012年12月2日
一、施工项目:副井底焊安全门闭锁保护
二、施工时间:2012年12月2日4点班
三、施工地点:副井底
四、施工负责人:杨建国
五、安全措施:
1、作业前,必须派瓦斯检查员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经瓦检员允许后,方可作业。(通风区指派)
2、作业地点应准备两个以上灭火器,作业地点必须准备充足的灭火沙子和两桶水,并设专人负责洒水灭火。(肖景民)
3、作业地点半径10m内不得有易燃物和木支护,必须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性材料遮护。(杨建国)
4、氧气、乙炔瓶之间相距不小于5m,氧气、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m。(杨建国)
5、铆焊工应持证上岗,并遵守作业规程,气割作业前应检查风带、氧气表、乙炔表的严密性。(杨建国)
6、电焊机接电源、拆电源,应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电焊作业停止时间较长时,应切断电焊机电源。
7、施工完毕,须用水喷洒现场,灭绝火种一小时后,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收工。(杨建国)
8、施工期间不能随便开车,只有得到施工负责人施工允可,方可开车;
9、施工前应将井口附近5米内易坠落物清理干净,以防异物坠落伤人。
六、审批意见:
七、参加单位及人员签字:
副井底电钻措施
矿长:
总工:
安全副总:
机电副总:
安质科:
调度室:
通防科:
机运科:
通风区: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编写人:
施工单位:
编制时间:200
施工项目:副井底电钻
二、施工时间:2008年6月
三、施工地点:副井底
四、施工负责人:李勇
五、安全措施:
1、作业前,必须派瓦斯检查员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经瓦检员允许后,方可作业。(通风区指派)
2、作业地点应准备两个以上灭火器,作业地点必须准备充足的灭火沙子和两桶水,并设专人负责洒水灭火。(李辉)
3、作业地点半径10m内不得有易燃物和木支护,必须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性材料遮护。(李辉)
4、氧气、乙炔瓶之间相距不小于5m,氧气、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m。(冯成鹏)
5、铆焊工应持证上岗,并遵守作业规程,气割作业前应检查风带、氧气表、乙炔表的严密性。(冯成鹏)
6、施工完毕,须用水喷洒现场,灭绝火种一小时后,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收工。(李勇)
7、施工期间不能随便开车,只有得到施工负责人施工允可,方可开车;
8、施工前应将井口附近5米内易坠落物清理干净,以防异物坠落伤人。
六、审批意见:
七、参加单位及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