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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副井底电焊、气割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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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02
总字数:约1.18千字
文档摘要

副井底焊安全门闭锁保护

电焊、气割措施

矿长:

总工:

机电副总:

安质科:

机运科:

通防科:

通风区: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编写人:

编制时间:2012年12月2日

一、施工项目:副井底焊安全门闭锁保护

二、施工时间:2012年12月2日4点班

三、施工地点:副井底

四、施工负责人:杨建国

五、安全措施:

1、作业前,必须派瓦斯检查员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经瓦检员允许后,方可作业。(通风区指派)

2、作业地点应准备两个以上灭火器,作业地点必须准备充足的灭火沙子和两桶水,并设专人负责洒水灭火。(肖景民)

3、作业地点半径10m内不得有易燃物和木支护,必须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性材料遮护。(杨建国)

4、氧气、乙炔瓶之间相距不小于5m,氧气、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m。(杨建国)

5、铆焊工应持证上岗,并遵守作业规程,气割作业前应检查风带、氧气表、乙炔表的严密性。(杨建国)

6、电焊机接电源、拆电源,应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电焊作业停止时间较长时,应切断电焊机电源。

7、施工完毕,须用水喷洒现场,灭绝火种一小时后,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收工。(杨建国)

8、施工期间不能随便开车,只有得到施工负责人施工允可,方可开车;

9、施工前应将井口附近5米内易坠落物清理干净,以防异物坠落伤人。

六、审批意见:

七、参加单位及人员签字:

副井底电钻措施

矿长:

总工:

安全副总:

机电副总:

安质科:

调度室:

通防科:

机运科:

通风区: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编写人:

施工单位:

编制时间:200

施工项目:副井底电钻

二、施工时间:2008年6月

三、施工地点:副井底

四、施工负责人:李勇

五、安全措施:

1、作业前,必须派瓦斯检查员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并经瓦检员允许后,方可作业。(通风区指派)

2、作业地点应准备两个以上灭火器,作业地点必须准备充足的灭火沙子和两桶水,并设专人负责洒水灭火。(李辉)

3、作业地点半径10m内不得有易燃物和木支护,必须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性材料遮护。(李辉)

4、氧气、乙炔瓶之间相距不小于5m,氧气、乙炔瓶距明火不小于10m。(冯成鹏)

5、铆焊工应持证上岗,并遵守作业规程,气割作业前应检查风带、氧气表、乙炔表的严密性。(冯成鹏)

6、施工完毕,须用水喷洒现场,灭绝火种一小时后,认真检查现场,确无问题,方可收工。(李勇)

7、施工期间不能随便开车,只有得到施工负责人施工允可,方可开车;

8、施工前应将井口附近5米内易坠落物清理干净,以防异物坠落伤人。

六、审批意见:

七、参加单位及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