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80
CCSC07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276—2024
专项体检服务规范招生体检
Specificationofspecialmedicalexaminationservice—Admission
physicalexamination
2024-06-28发布2024-10-01实施
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227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服务要求2
6质量控制要求6
附录A(资料性)招生体检常用医疗仪器设备类别8
附录B(规范性)招生体检会诊介绍信9
附录C(规范性)招生体检体检表10
I
DB11/T227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体检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宝、钱文红、张国红、窦紫岩、于瑶、何彦海、王嘉、姚浪、陈晔、闫涛、
樊子风。
II
DB11/T2276—2024
专项体检服务规范招生体检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招生体检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承担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招生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也适用于五年高职的招生体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6343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
DB11/T1496健康体检服务规范
DB11/T1966中小学生健康监测技术要求
DB11/T2117专项体检服务规范征兵体检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招生体检admissionphysicalexamination
医疗卫生机构对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职业高中)的考生,含五年高职考生,按照相应的体条件标准,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进行体格检查,
做出是否符合报考类型院校招录体条件的体检结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