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
DG/T082—2021代替DG/T082—2019
2021-01-21
2021-01-21发布
2021-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
I
DG/T082—2021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2
4.2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2
4.3样机确定 2
4.4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2
4.5生产量和销售量 2
5初次鉴定 2
5.1一致性检查 3
5.2安全性评价 3
5.3适用性评价 4
5.4可靠性评价 6
5.5综合判定规则 7
6产品变更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产品规格表 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户名单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用户调查表 12
II
DG/T082—2021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
本大纲是对DG/T082—2019的修订。
本大纲与DG/T082—201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分离前粪污水含固率、分离后粪污水含固率、分离后干粪固形物含水率的计算公式;
——修改了粪污水样品取样方法。
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082—2019。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
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技术归口。
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本大纲主要起草人:陈立丹、王明磊、林叙彬、陶雷。
本大纲所代替大纲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G/T082-2016、DG/T082-2019。
DG/T082—2021
1
粪污固液分离机
1范围
本大纲规定了粪污固液分离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处理畜禽粪便的粪污固液分离机(以下简称固液分离机)的推广鉴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039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
JB/T8574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离前粪污水含固率
未经固液分离的粪污水中干物质的含量。
3.2
处理能力
固液分离机单位时间内处理粪污水的能力,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
3.3
分离后粪污水含固率
经固液分离后的粪污水中干物质的含量。
3.4
分离后干粪固形物含水率
固液分离后排出的干粪中水的含量。
3.5
粪污水固形物去除率
固液分离机对分离前粪污水中干物质的去除程度。
4基本要求
DG/T082—2021
2
4.1需补充提供的文件资料
在申请时提交材料之外,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产品规格表(见附录A);
b)样机照片两张(左正前方45°、右正前方45°);
c)用户名单(只有圆筒筛或单片斜筛面积不大于0.8m2的固液分离机20户,单片斜筛面积大于0.8
m2的固液分离机10户;适用处理多种粪污水的机型,提供的用户名单应尽量包含所有适用的粪污水的用户),格式见附录B。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制造商公章。
4.2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
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见表1。选用仪器设备的量程和准确度应与表1的要求相匹配。试验用仪器设备应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期内。
表1被测参数准确度要求
序号
被测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准确度要求
1
长度
0m~5m
2mm
5m
20mm
2
功率
0kW~60kW
1%
3
质量
0g~500g
0.5g
4
温度
0℃~200℃
1%
5
时间
0h~24h
1s/d
6
绝缘电阻
2MΩ~500MΩ
读数值的10%
4.3样机确定
样机由制造商无偿提供且应是12个月内生产的合格产品,由鉴定机构在制造商指定的使用现场获取样品,数量为1台,获取的样机应满足一致性检查的信息要求。鉴定完成且制造商对鉴定结果无异议后,样机由制造商自行处理。
4.4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产品型号的编制符合JB/T8574的规定,依次由分类代号、特征代号和主参数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