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040.01
CCSP91
T/UNP
团体标准
T/UNPXXX—2024
建筑电气智能化监测规范
Specificationforintelligentmonitoringofbuildingelectricalsystems
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
发布
T/UNPXXXX—2024
建筑电气智能化监测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电气智能化监测的总体要求、供配电系统监测、照明系统监测、消防电气系统监
测、动力设备及特殊用电系统监测、接地与防雷系统监测和运行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电气系统的安全监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4476电梯物联网企业应用平台基本要求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0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监测系统应具备实时数据采集、远程监控、故障预警、运行分析、智能诊断、智能调度、能效优
化、远程运维和智能化管理等功能,并支持数据可视化和历史数据存储。
4.2监测系统应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和通信协议,应与建筑智能化管理平台和能源管理系统相互兼
容性。
4.3监测系统应预留接口,支持系统扩展和升级,并应与AI智能分析、大数据处理、云平台管理等新
技术兼容。
4.4监测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物理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具备防火墙、防病毒、防恶意攻
击等安全防护功能,防止系统受到外部攻击或内部数据泄漏。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应符
合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要求,应采用加密传输、访问权限控制及异常检测等措施。数据传输应采用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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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应安全,防止数据遭到截取或篡改。系统设备应具有物理安全措施,防止非法
访问的锁定装置、防火、防水、防震等,硬件设备不应因外部因素造成损害。
4.5监测系统的控制权限应严格管理,按照最小权限原则设置访问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
敏感数据和进行系统操作。
4.6监测系统应具备日志记录功能,记录所有操作、数据采集与变更操作,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查询和
追溯。
4.7监测系统应具备备份及灾难恢复方案,在系统故障或灾难发生时能够恢复并保障数据的完整性。
监测系统网络连接应采用冗余设计,网络中断时能切换到备用路径,保持系统稳定运行。
4.8监测设备的选型、安装和运行应符合对应设计要求,系统应安全、稳定和可靠,并具备抗干扰、
防雷击、防潮、防尘等能力,适应不同环境条件。
5供配电系统监测
5.1监测要求
5.1.1供配电系统的智能化监测应覆盖高压配电、变配电、低压配电及关键负荷。监测系统应符合GB
50052、GB50303等现行标准的要求。
5.1.2监测参数应包括但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