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W/T0129—2025
目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通用要求 1
5适用性要求与评价方法 2
6有效性要求与评价方法 3
7检测报告 4
附录A(资料性)模拟金属文物样品制备方法 5
附录B(规范性)模拟金属文物样品表面封护材料耐腐蚀性测试方法 7
附录C(规范性)金属文物表面封护材料耐腐蚀性原位无损测试方法 9
附录D(资料性)室外金属文物封护材料检测报告样式 11
参考文献 15
WW/T0129—2025
Ⅲ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化工大学、北京市考古研究院(北京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国家博物馆。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菊琳、吴玉清、张涛、马立治、李沫、王智慧、吴进贤。
WW/T0129—2025
V
引言
室外金属文物在环境介质等作用下,金属本体以一定的腐蚀速率腐蚀而使文物的价值等受到影响。封护材料的使用可有效延缓金属文物腐蚀劣化,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向器物本体引入外来物质,对器物中蕴含的考古信息造成干扰。因此,寻找最小干预原则和最佳保护效果之间的平衡是室外金属文物封护材料研发及筛选需关注的重点问题。
为形成金属文物封护材料的标准化评价方法和科学化评估指标体系,特制定本文件,以确保室外金属文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促进国内外封护材料研发最新成果在文物保护实践中的落地转化,推动室外金属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
WW/T0129—2025
1
室外金属文物封护材料要求与评价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外金属文物封护材料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要求,描述了适用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方法,给出了封护材料检测报告的内容与样式。
本文件适用于室外金属文物封护材料研发、生产及应用阶段的检测与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739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8264涂装技术术语
GB/T9286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
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WW/T0041室外铁质文物封护工艺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826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封护材料coatingmateriaIs
涂敷在文物表面以隔绝环境介质中侵蚀性物质的材料。
3.2
粘附性adhesivity
抵抗封护材料(3.1)与文物之间发生脱落、剥离等界面分离现象的能力。
4通用要求
4.1封护材料不宜含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氯代烃、多环芳烃、铬、铅、镉、汞等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物质。
4.2封护材料不应对金属文物本体造成损伤,应具有可再处理性,不影响二次保护处理。
4.3封护材料应先进行适用性评价,后进行有效性评价。两项评价结果均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其中一项评价不通过,则封护材料评价结论为不通过。
4.4封护材料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评价,应先在模拟金属文物样品上进行,评价通过后再进行待保护金属文物局部性能评价。待保护金属文物局部只进行平整度、色度、光泽度和耐腐蚀性评价。
4.5模拟金属文物样品的材质和表面粗糙度应与待保护金属文物相同,模拟金属文物样品制备方法见附录A。
2
WW/T0129—2025
4.6待保护金属文物局部性能评价试验应选择在表面起伏较小且隐蔽位置进行。
5适用性要求与评价方法
5.1适用性要求
室外金属文物封护材料的适用性评价项目应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