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讲义
第一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的客体
一、作品的种类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1、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措施创作的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其他作品。
2、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①依法严禁出版、传播的作品;②官方文献及其官方译本;③時事新闻;④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例:甲是一家报社的娱乐记者,一曰,世界三大男高音到北京开演唱会,結束后又举行记者招待会。甲根据現场状况等发回了报道。后来其他的报紙改换了标題,进行了转载。下列哪些說法是对的的?()
A.甲的报道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B.其他报紙改换标題对甲的报道进行转载,则改换标題后的报道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C.甲对三大男高音进行了面对面采访之后所写的专访,该专访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D.甲根据演唱会現场和记者招待会状况写了一篇专題评论,该评论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第二节著作权的主体
一、一般意义上的著作权主体
1、作者
作者,既创作作品的人。一般為自然人,特定条件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签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為作者。尤其要注意:
第一,為创作作品提供各项服务的人不是作者。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征询意見、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其他辅助工作的有关人员不能成為作者,这些人的活动不具有创作性。
第二,当某一作品同步具有下列条件時,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為其作者:①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②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③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
第三,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具有一定条件時,其作品也受我国法律保护。(根据所属国或常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公约享有的著作权;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首先在中国参与的国际公约的组员国出版的,或者在组员国与非组员国同步出版的;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30曰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為在中国境内同步出版。)
2、继受人
指因发生继承、赠与、遗赠或者受让等法律事实而获得著作财产权的人。
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
1、演绎作品的概念
演绎作品既改编、翻译、注释、整顿已经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2、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及行使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顿的人享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時须获得演绎者和原作者的双重許可。
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
二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的行使应以合作者协商一致為基础;在意見不一致時,任何一方无合法理由不得制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不过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派給所有合作作者。
合作者之一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例: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說,甲欲将该小說許可給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許可給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达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
A.假如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許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許可他人使用
C.假如丁同意,则甲、乙可以将作品許可他人使用
D.甲、乙也可不顾丁的反对,将作品許可他人使用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五、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人由制片人享有和行使。参与作品创作的其他人员,如导演、编剧、作詞、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签名权和获得酬劳权,并可对各自创作的、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单独行使著作权。
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1、单位作品
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作為单位作品的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2、一般职务作品★★★
除单位作品外,公民為完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所创作的作品。
此类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以优先使用;作品完毕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似方式使用该作品。假如单位同意的,作者因此获得的酬劳,应当按约定的比例与单位分派。
例:职业作家甲是某市作协组员,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