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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学校工资薪酬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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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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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学校工资薪酬制度

学校工资薪酬制度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奉献相对

等的原那么,表达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那么,在原有工资体系

的根底上,调整了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构造中福利的比重,

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

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根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

福利+年度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工程:根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开工资、津贴

发放方法:根据下述各组成工程的工资标准和核定方法确定教师工

资构造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

数量和工作质量)进展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

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详细

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根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

元。

核定方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

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

学工作中确能表达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

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出色奉献的,

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期教师根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

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方

法。

(4)以上根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资源部主任会同核

定。

2、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岗位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

语文、英语550750900(1000)1000(1100)

数学850(950)950(1050)

物理、化学850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750850

音乐、体育、美术、

计算机、常识、思品等600600600

核定方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岗位,根据岗位的职责确定岗位工

资,一种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岗位变动其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

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

任参照各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

满那么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

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

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实际工作量×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缺乏者在所核定的岗位工资根底上加

10%(对工作量缺乏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那么无权享

受此项补贴方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

参照第(2)条方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

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

任共同核定。

3、浮开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

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学历中师大专本科

研究生

0—8080—150150—280250—300

职称小二/中三小一/中二小高/中一中高特级

0—5050—100100—150150—200180—200

(2)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教龄1—5年6—10年11——25年25年以上

0—300150—400200—500150—450

(3)综合素质:0—200元;综合素质尚待考证良好优秀

0—5050——150120——200

(4)工作考核因素:±500元;(5)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方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

质等因素,核定其期浮开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

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