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3.140CCSP65/69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076—2022
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
Compilationspecificationsforcostconsultationdocumentationof
portandwaterwayconstruction
2022-10-27发布2023-01-27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B35/T2076—2022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规定 1
5编制程序 2
6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 2
7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 4
8竣(交)工阶段造价咨询文件 9
附录A(资料性)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索引 12
附录B(资料性)投资估算成果文件格式 17
附录C(资料性)概算成果文件格式 20
附录D(资料性)预算成果文件格式 23
附录E(资料性)前期阶段造价分析成果文件格式 26
附录F(资料性)调整概算成果文件格式 34
附录G(资料性)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格式 37
附录H(资料性)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 40
附录I(资料性)监理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 43
附录J(资料性)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 46
附录K(资料性)试验检测服务工程量清单(预算)成果文件格式 49
附录L(资料性)招标阶段造价分析成果文件格式 54
附录M(资料性)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格式 61
附录N(资料性)工程量清单勘误成果文件格式 67
附录O(资料性)计量与支付成果文件格式 73
附录P(资料性)工程变更费用成果文件格式 78
附录Q(资料性)造价管理台账成果文件格式 83
附录R(资料性)工程结算成果文件格式 89
附录S(资料性)工程竣工决算成果文件格式 93
DB35/T2076—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交通工程造价站、福建省高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志勇、黄善明、林果、郭凯杰、黄罗宁、刘煌、郭晓红、孙桦屹、谢禹、任侃、郑诚媛、苏香龙、黄成锋、丁冬林、陈义清、侯海璇。
DB35/T2076—2022
1
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规程
1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交通建设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编制的基本规定和编制程序,规定了前期阶段造价咨询文件、实施阶段造价咨询文件以及竣(交)工阶段造价咨询文件编制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水运工程造价咨询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TS110-10—2012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JTS110-11—2013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JTS115—2014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规定
JTS/T116—2019水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JTS/T271—2020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工程量清单勘误billofquantitiesamendment
施工合同签订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复核合同工程量清单数量及新增遗漏子目的行为。
3.2
工程量清单预算billofquantitiesbudget
水运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参照编制施工图预算的造价依据和方法,按规定程序,对招标工程建设所需的费用及其构成进行测算所确定的造价预计值。
3.3
造价管理台账pro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