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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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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4-03
总字数:约4.59千字
文档摘要

《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23年12月28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2023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项目正式立项,该项目计划号为T-469,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8)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起草。

2.编制背景及意义

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于2014年启动研制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并已于2018年发布,自该标准实施以来,在引导企业建立科学数据管理体系、提升数据治理水平、赋能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的快速迭代、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深入推进,以及数据安全合规要求的持续升级,原有标准部分内容已难以全面适配当前技术演进、产业变革和监管需求。例如,数据资产化运营、数据交易流通等新兴场景的规范化管理需求日益迫切,亟须通过标准修订进一步明确能力要求和实践路径。

此外,国际数据治理规则体系加速重构,全球数据治理话语权竞争加剧。我国需加快完善自主可控的数据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与国际标准的衔接性,为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技术支撑。本次DCMM国家标准修订工作,旨在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结合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实践经验,吸纳国际先进理念,结合行业前沿技术,构建更加科学、开放、动态的标准框架,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修订由工信部统筹指导,广泛凝聚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及专家共识,

国家标准报批资料

是落实国家数据发展战略、夯实数据基础设施的关键举措,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

3.主要工作过程

2023年12月:国家标准委下达标准制修订计划。

2024年2月: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标准修订意见。

2024年3月—6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共同成立起草工作组,并就标准修订方向和计划进行了讨论。

2024年7月—2025年2月,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为牵头单位的起草组召开多次研讨工作会议,并根据研讨结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标准内容,形成标准草案,上报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3月,起草组进一步完善文字表述,并针对部分内容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专家进行交流,确保标准内容的准确性,并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论据及解决的主要问题

1.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继承性

新旧标准保持连续性,不作颠覆性修订;降低贯标体系管理成本,减少新标准推行的阻力。

在现行模型框架的基础上做扩充,增加/修改能力域和能力项;保留五个成熟度等级不变;保留现行标准中仍适用的条款,重点优化四级和五级条款。

2)先进性

研判国家战略导向、产业变革趋势及技术演进热点,保持新标准在未来3~5年的先进性。

体现标准后数字经济、数据要素、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要求;体现数据管理新技术、新趋势;强化对平台/工具的要求。

3)实用性

能力等级标准易于判别,减少评估师主观经验对评估结果的偏差。

国家标准报批资料

不同等级间的条款要求应有明显的梯度;强化能力等级标准对结果而非过程的要求,易于判别;参考其他贯标体系的经验。

4)规范性

内容完整,用词准确,条理清晰,逻辑严谨,符合GB/T1.1的要求。

改进原有术语定义,增加新的术语定义;梳理概述、过程描述、过程目标和能力等级标准的对应关系,保证前后一致性。

5)协调性

与数据服务、数据资产、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联动,保持协调一致。与2018年后发布的数据资产、数据服务、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新标准协调一致;与行业标准协调一致,将银行保险、证券、制造业、医疗等行业的特异性要求纳入资料性附录。

6)适用性

邀请已通过四五级贯标的企业共同参与标准调研;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将监管要求纳入能力等级标准,引导企业主动落实。

2.编制依据

本标准编制依据为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