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养老大盈之家(尊享版)养老年金保险
产品说明书
为便于您了解本产品,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一、产品基本特征
(一)本保险提供的利益保障
1、保险责任
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养老年金”、“身故保险金”两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养老年金
(1)自本合同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年领,且被保险人在每
个年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的,本公司按以下金额(见下表)给付养老年金:
对应情形年领取金额
被保险人领取养老年金时处于105周岁保单年生效对100%基本保险金额
应日之前(不含)
被保险人领取养老年金时处于105周岁保单年生效对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应日之后(含)2.8%
(2)自本合同首个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养老年金领取频率为月领,且被保险人
在每个月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的,本公司按上表中本合同年领取金额的8.45%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身故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与
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其他权益
本公司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贷款及减保等权益,投保人可根据条款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1)项情形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
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2)与(3)项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
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其他免责条款:除以上责任免除情形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
形,详见“《大家养老大盈之家(尊享版)养老年金保险》条款”中“1.4犹豫期”、“1.5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3.3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6.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3年龄或性别错误”中突出显示的内容,请投保人务必特别注意。
(三)投保范围
凡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者,经本公司同意,均可参加本保险。
(四)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
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五)交费方式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
纳日支付当期保险费。
二、犹豫期及退保
(一)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不超
过十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投保人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供本合同及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的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退保
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您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双方
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本公司解除本合同,您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合同解除后,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2.现金价值
指解除合同时,由本公司退还给您或其他权利人的金额。本合同保单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