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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寿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25版)产品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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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04
总字数:约9.57千字
文档摘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25

版)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产品说明书旨在帮助投保人了解该产品的主要特点,

并演示未来的保单利益,其所载资料仅供客户参考,具体以

该产品条款规定为准。

该产品为分红型保险产品。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

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

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红利水平是

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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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25版)

产品说明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的定义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

比例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保险产品。

分红型保险的投资策略

以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兼顾短期市场机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采取稳健灵活的投资策略,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投资组合以债券、协

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在法规允许范围内,适度配置基金、股票等权益

类资产;谨慎操作、稳步投资新增投资品种。

红利及红利分配

红利来源及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费率时,要

预定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由于是长期合同,在保单未来的时间里,如果实际

投资回报率、死亡率等优于预定的假设,保单就会产生红利。

红利分配方式及红利实现方式:本公司红利分配采取现金红利的方式,分配

的红利按照条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红利分配政策:本公司红利分配遵循公平、灵活、长期稳定及可操作原则。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型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

分配方案。

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

分红型保险除了为客户提供保证利益外,客户还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经营分

红型保险所产生的盈余。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业务经营效益不佳或出

现亏损,客户就得不到保证利益以外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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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锦绣前程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25版)

产品说明基本特征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十三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对

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三十周岁的年生效

对应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方式为年交,

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由

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等待期

本合同保险责任中以下表述,为本合同等待期的相关内容: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下

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

日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教育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一周岁的

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

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深造保险金

自被保险人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二十四周岁

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

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给付深造保险金。

三、立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

金额的10%给付立业保险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

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0%给付满期保险金。

五、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

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