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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优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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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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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油〔2016〕48号

关于印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本科专业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部)、机关各处室:

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将《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专业

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向教

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反映。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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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12〕4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

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本科专

业办学情况,深入总结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经验,突出内涵发

展,凸显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健全高水

平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专业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发展性和实证性四项原则,

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一)主体性原则。充分发挥各院(系)在专业建设中的主

体作用。根据专业在办学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专业建设的基层性特

点,通过全面评估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办学条

件和人才培养质量,为院(系)加强专业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推

动院(系)深入研究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与核心问题。

(二)目标性原则。注重以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

按照学校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人

才培养体系的精神,通过深入考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基本建设情况

及运行状况,全面检测专业建设现状与学校建设石化特色鲜明的

高水平应用型理工科大学发展目标的契合度,为优化学校专业结

构、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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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性原则。注重专业质量保障体系及人才培养长效

机制的建立。通过引导各单位上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充分发挥

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功能,形成基

于数据常态监测的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质量监

测机制,有效掌握专业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情况,确保学校人才培

养质量不断提升。

(四)实证性原则。注重专业建设的事实及数据。依据教学

基本状态数据,深入分析受评专业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专业建设经验,做到结论来自数据和佐证材料,确保结论的

科学性与可靠性。

三、组织机构

(一)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

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实验

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负责人以及各院(系)

行政负责人任成员,全面领导协调评估工作,负责审定专业评估

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和评估结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

估中心主任兼任。

(二)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由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

外专家不少于专家组成员的30%。其职责是:依据学校发展定位、

人才培养目标和评估指标开展审查专业自评报告、听取汇报、实

地考查、文卷查阅、听课评课和深度访谈等工作,形成专家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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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供学校领导决策参考。

(三)院(系)教学工作自评小组。各院(系)需成立教学

工作自评小组,其组长由各院(系)院长(主任)担任,成员由

院(系)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委员会委员、分管教学和学生工

作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要

求及内涵,统计并上报各项教学状态数据,进行专业自评,撰写

自评报告,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