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202X年硕士人才公开招聘考核方案(2025年).docx
文件大小:29.05 K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4-09
总字数:约2.92千字
文档摘要

第PAGE5页共NUMPAGES10页

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

202X年硕士人才公开招聘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硕士人才招聘工作,规范考核工作程序,根据XX省人社厅《XX省省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操作指南》《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202X年硕士人才公开招聘公告(90)》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

本次招聘考核共分五个环节开展:笔试、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笔试

前期经现场资格审核(含网络视频审核)合格的考生,将发放准考证,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于202X年10月13-14日到我院综合楼四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前期现场资格审核(含网络视频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2X年10月15日上午9:00开始。

2.笔试地点: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综合楼四楼第X会议室。

3.笔试内容:各岗位笔试内容见下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笔试内容

1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相关专业知识

2

耳鼻喉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3

骨伤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4

肾内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5

医务科医务岗

中医基础知识

6

儿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7

呼吸内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8

针灸康复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10

消化内科医师

中医基础知识

备注:9号重症医学科医师岗经资格初审无人符合参考条件。

4.笔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评分,占总成绩的50%。

5.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202X年10月15日上午8:30前到达笔试考场,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带好黑色字迹的水笔,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结构化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

(3)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截止日期为面试开始前一日的17点整。无人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围人员面试。

(4)若报名且资格复审通过者未达1:3的岗位仍需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

6.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当天公布在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内,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医院不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202X年10月16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

面试候考地点: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综合楼四楼第X会议室。

面试地点: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综合楼五楼第一会议室。

面试候分地点:XX中医药大学第X附属医院综合五楼第三会议室

3.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4.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评分,占总成绩的50%。

5.面试顺序

面试当天不同岗位各派一名考生代表先抽签确定岗位的面试顺序;按照面试岗位顺序,同一岗位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面试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早晨7点45分之前到达面试考场候考室,集中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并在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通讯工具集中管理,面试当天早晨8点10分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②面试开始后,考生仅可介绍自己是“应聘XX岗位第XX号考生”。主考官宣读引导语后,考生答题。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报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导师姓名等可能体现你真实身份的信息,若出现泄露个人信息情况,则面试分数以零分计算。

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剩余1分钟时由计时员提醒考生。

④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未达75分者不予聘用。

(5)面试成绩计分办法

①面试实行考官打分评价制。每位考官独立打分,取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计算平均得分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面试成绩采用隔位法现场公布,即主考官在下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宣布上一位考生成绩,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数后离场。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我院官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体检标准参照《XX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XX教规〔2021〕(3号)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通过函调、调阅档案等办法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