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务派遣現实状况分析
,劳科所受劳動关系司委托,并与劳動关系司合作開展劳务派遣专題研究,以期為制定劳务派遣专題规定提供决策参照。課題组開展两個方面调查,一是21個省提交了有关劳务派遣调研的書面汇报。二是對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广東省、河北省、四川省6省区進行了实地调研,并向调查地的某些派遣机构、用工單位、被派遣劳動者发放問卷,進行小规模問卷调查。本研究汇报是在上述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期望理清《劳動协议法》实行後劳务派遣发展状况与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深入规范发展的思绪和详细措施。
一、我国劳务派遣发展基本状况
劳务派遣源于哪一种国家,普遍有两种說法。有的說劳务派遣起源于19美国的SamuelWorkman開创的租赁支援服务。他雇用了一批已婚妇女,在夜间处理盘點工作,稍後又训练妇女操作计算器,满足企业當時的临時或短期用工需求。欧洲法院大法官(Generalanwalt)AlainDutheilletdeLamothe持另一种見解,认為派遣机构来源于英国。不過,不管其源于哪一种国家,劳务派遣广受关注始于上個世纪六、七拾年代,迄今已經有40数年的历史。目前,相称多国家,或多或少都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例如,美国劳务派遣工占总受雇就业人口的比例為0.9(2)%1[1]、曰本為3.4%、英国為2.6(5.12[2])%、德国為1.2%、法国為2.1%、荷兰為2.5%。
劳务派遣占就业人口的比例都不高,一般都不超過3%,是种非主流、灵活就业方式。我国劳务派遣始于1980年的外商代表处用工,當時重要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初步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末,重要為了处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動力的有序流動;较快发展于《劳動协议法》颁布实行前後,重要由于企业规避無固定期限协议、減少人工成本以及劳動力市場资源配置等需要。從调研状况估算,目前全国派遣用工规模应在1000萬人之间,并且大部分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区。上海、上海、广東、浙江、福建、江苏、山東约占到全国的40%。迄今尽管有30年历史,但劳务派遣作為一种新的就业方式迅速发展并备受关注,還是進入本世纪這几年。作為一种新的用工形式,首先,它适应了劳動力市場灵活多样的用人需求,扩大了劳動者就业;另首先增長了就业的不稳定性,因此,對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課題。
注:1[1]美国由于不一样的记录机构,有不一样记录数据。
2[2]有关英国的劳务派遣的数据有两個数据,一种是60萬人。一种是143萬人,因此有两個不一样的比例。
(一)劳务派遣用工规模的估计
有关劳务派遣用工规模,众說纷纭。全国人大、总工會等在談及劳务派遣用工总数時,都采用2500萬人這一数据原因如下:一是我国没有對派遣進行過概念界定,究竟哪些可算派遣,没有明确的记录原则;二是大多数派遣企业為混业經营,业务不仅有派遣,還兼做人才代理,职业简介等业务,例如,我国最大两家劳务派遣企业上海外服与北京外服,外界都宣传两家的派遣工分别都超過30萬人。但实际状况是派遣工(直接与外服签订劳動协议的)分别為7萬人与3萬人,其他大部分為人事代理。如此分析,两家企业总共仅有10萬人的派遣工,数量無形被夸张了五倍,数据“水分”竟高达50萬人之多。三是2500萬数据包括近1000萬的建筑工人,不過,据我們实地调研,我国建筑业從业人员大多数并不属于派遣。根据实地调研,上海劳务派遣用工总量為102萬人5[5]、福建為56萬人6[6]、广東省超百萬7[7]、浙江97萬人,上述四省劳务派遣用工占城镇(單位)從业人员平均比例為7.2%8[8]。全国城镇(單位)從业人员為20926萬人,以上述比例推算,劳务派遣用工為1500萬人左右。這一数据也許還偏大,由于是以東南沿海使用劳务派遣最多的地区推算全国。因此劳务派遣用工占從业人员7%和总数1500萬人是一种偏高的数据。据21省、直辖市所报数据汇总分析成果,截至三月份,劳务派遣用工总数為361萬人,全国各地区平均值為171,731人,中位数為55800人9[9]。据此推算,全国派遣用工规模应在700-900萬人之间,并且大部分集中在東南沿海地区。综上所述,我們认為我国劳务派遣用工应在1000萬人左右。
注:3[3]。不過,通過課題组對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广東省、河北省的调研以及全国21個省、市、区
4[4]所报数据分析,2500萬派遣工這一数据有也許被严重夸张。
(二)劳务派遣單位设置状况
1、数量与分布。
由于没有正式记录资料,综合各省汇报资料以及有关信息,全国有各类劳务派遣机构应超两萬家。所有的行政区均有劳务派遣企业。其中,東部沿海地区发展比较快,尤其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都市10[10],中西部相對较少。
2、机构类型。
一般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