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国劳动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老实信用标准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实施。
第一条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收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____个月,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协议期限及试用期
本协议期限为____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____个月,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劳动酬劳
乙方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职员资标准给予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出当月最终一天)、经过邮局以工资卡方法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工资为正常工资80%。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础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候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立刻支付给乙方或家眷。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要求》等相关要求,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立刻支付给乙方或家眷。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相关要求,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立刻支付给乙方家眷。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造成无法推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协议条件所发生赔偿、赔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时间和数额负担。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推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正当权益。
第七条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协议约定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合适调整。
第八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她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九条协议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时,甲乙双方同意能够对协议条款进行合适变更。
二、协议解除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评不胜任本职员作;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出30天;
4、乙方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5、乙方同时与其她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更正;
6、乙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署本协议;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
8、在甲方依《劳动协议法》第41条要求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协议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协议,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赔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