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事故分析;主要内容;〔一〕合法生产企业事故案例
〔二〕合法经营企业事故案例
〔三〕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案例;▲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8·16〞特别重大事故
▲陕西省蒲城县新平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1〞事故
▲河南省漯河市豫田花炮厂“1.19〞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湖南省宁远县莲花喜炮厂“3.2〞事故;陕西蒲城新平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1·1〞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生产线转包给河北、四川及当地的3个承包人分别组织生产,导致生产秩序混乱:
工房不够,在生产区内随意搭建塑料工棚进行插引包装作业插引工房内进行装药作业,半成品库改为作业工房,由此造成严重超员超量〔中转库核定50公斤实际达400公斤〕;在危险品生产区内使用农用三轮机动车在危险生产区建职工宿舍;1.1和1.3级混建;防护屏障不合格;2021年12月20日违规被查封责令停产整顿,2天后自行恢复生产。;湖南永州市宁远县莲花喜炮厂“3.2〞事故;称药、混药、装药在同一工房作业;
搬运工交叉作业;
严重超药量:
其中,25号装药47公斤;28号装药15公斤;29号装药82公斤。;河南漯河豫田花炮厂“1.19〞重大事故;生产区内11栋建筑(21间工房)被摧毁,其他11栋建筑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北围墙有10余米被炸开,建筑杂物抛达70-80米远,南围墙有8米多长被摧毁,半成品冲散达百米之远,东围墙在称量房附近有4米被炸成豁口。;4个股东在一条生产线上同时各自组织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管理混乱:
22栋生产工房有四家单独使用的〔插引、固引、结鞭工房〕,共同使用的〔原料暂存、称量工房〕,还有轮流使用的〔配装药工房,每天由两个股东轮流使用〕;
超许可生产双响和B级大爆竹〔许可C级爆竹〕;
改变工房用途:22栋39间有12栋30间改变设计用途,还在工房外空地上(至少7处)进行生产作业或堆放半成品;;严重超人员、超药量:
12个炸坑8个非有药工房或空地,固引工房药量130公斤;
事发当天4个股东和平安管理人员均不在现场;
4个股东除法人外均未培训。;〔二〕合法经营企业事故案例;;〔三〕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案例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水东镇蓝田坡村“9·13〞事故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非法生产作坊“6·10〞事故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12·11〞事故;广东茂名电白县“9·1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湖南永州蓝山县新圩镇非法生产作坊“6·10〞事故;山东阳信县“12·11〞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事故;非法生产经营事故暴露的问题;二、事故特点和教训;▲2021年,合法生产企业发生9起较大事故,其中7
起发生在爆竹生产过程,占77.8%。
▲2021年以来合法生产企业发生4起较大以上事故,死亡22人,均为爆竹生产事故。;;▲黑龙江省〔9家企业〕
1起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7人
▲广东省〔2006年退出生产〕
2021年发生2起非法生产事故,死亡10人
2006年以来,非法生产死亡39人
2021年2月14日佛山20栋烟花爆竹仓库炸毁
2021年2月26日揭阳燃放烟花爆炸死亡23人未统计在内
▲山东省〔生产企业缺乏40家〕
2021年2起非法事故、1起合法企业事故,共死亡14人
2021年6起事故,死亡38人;;一要增强工作责任心;
二要严格平安准入;
三要严格日常监管;
四要严格事故查处;
五要提高监管能力。;▲严格禁止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以及股东各自组织生产。
▲称药、混药、装药分别在独立的三个工房进行作业。
▲称量氧化剂、复原剂时,取料工具和计量工具都要分开;称好后要分别盛装,不得装入同个容器混装;每次称的量要与每次混药的量一致。
▲建立严格的药物领用登记制度,严格各工序的药量;混药、装药、插引、固引工房要严格控制药饼量数量。
▲涉及裸药的工房〔称料、混药、装药、插引等〕必须安装导静电设施和水冲洗条件,作业人员须着棉质等防静电服装。;三、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十个重点;〔六〕关于平安标准化工作
〔七〕关于信息化建设
〔八〕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
〔九〕关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关于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负责人〔法人,平安生产第一责任人〕;
分管平安负责人;
其他负责人〔分管生产、销售负责人〕;;≥100人(包括临时工):应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比例≥1%(不含企业负责人;
<100人(包括临时工):至少配备1名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平安生产意识和责任心;
熟悉平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掌握平安生产操作规程;
经过平安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3.建立企业负责人值〔带〕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