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005—2009
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2009-08-19发布2009-08-19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005—2009
前言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渔业局、安徽农业大学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全、钱东方、章军、王永东。
本标准首次发布。
DB34/T1005—2009
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生动物增殖放流的术语和定义,增殖放流的基本程序、技术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55青鱼、草鱼、鲢、鳙亲鱼
GB/T9956青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10029团头鲂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
GB/T11776草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11777鲢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11778鳙鱼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GB/T15805鱼类检疫方法
GBl7715草鱼
GBl7716鲢鱼
GBl7717鳙鱼
GBl7718青鱼
GB/T19783中华绒螯蟹
GB/T30030团头鲂鱼苗、鱼种质量标准
SC/T1040长吻鮠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指向湖泊、河流、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移殖亲本、苗种、受精卵等水生动物的活动。
3.2
标志放流
作标记或放置标志物于水生动物体表或体内后放入水域,以研究水生动物的洄游、分布、生长、死
亡和资源资源变化等状况。
3.3
增殖放流单位
增殖放流单位是指具体实施放流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
4增殖放流程序
DB34/T1005—2009
4.1申请与审批
4.1.1申请
进行增殖放流活动前,增殖放流单位应当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放增殖流方案审批手
续。申请时要说明拟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标志放流的数量及方法。
4.1.2审批
经济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方案按放流水域管辖权限,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监督实施。
放流水域跨行政区域的,由上一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
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放流方案,依照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流方案,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农业部批准;
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和省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流方案,经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
核,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报农业部备案;
省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流方案,由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报省级渔
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1.3监督与管理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当地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