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
被许可人:
2015年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鉴于甲方为“”商标的商标使用人,“”商标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就乙方使用甲方商标等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图样、注册号、注册年限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二、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权限
(一)许可使用的范围:纯净水、矿泉水、苏打水。
(二)许可使用期限: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
3月3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普通。
(四)上述产品由甲方销售,乙方无权销售。
三、注册商标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费每年零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及稳定性
鉴于目前市场上“”注册商标的被侵权状况以及维权工作的复杂性,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商标维权。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和监督
(一)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
(二)乙方承认与本合同所指甲方商标相关联的信誉价值,并确认这一注册商标相关权利及信誉只属于甲方。
(三)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经甲方同意的由乙方制定的并在当地相关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并应将备案的质量标准报甲方一份,同时,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无偿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商品样品供甲方进行质量抽检,以保证乙方经营的商品质量。
(四)乙方经营的商品包装材料、图案设计及印刷厂家等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应注明甲方授权使用字样。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凡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并全额赔偿损失(包括甲方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合同。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将该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与他人进行合作使用。
(七)甲方许可乙方在商品上标注商标,并不表示甲方是该商品的制造者,也不表示甲方应对乙方商品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维护商标的有效性。
(二)发生第三方侵犯甲方商标权时,甲方负责进行交涉或诉讼。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的备案手续。
(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合作或扩大许可使用范围,并无权将本合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保证不会发生或出现对甲方有负面影响的事件或行为。
(三)乙方应规范使用甲方的商标,不得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
(四)乙方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五)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商标权时,应及时通告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维权。
(六)乙方应于每一年度12月底前向甲方通告前一年度“润青田”商标的使用情况,以利甲方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
(七)乙方应履行的其它义务
八、商标使用许可有效期内终止条件
(一)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追究对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三)如甲方商标权发生注销或撤销时,本合同即为终止。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农垦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经甲方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
(二)甲方只认可甲方工作人员进行或实施的经甲方或甲方法定代表人明确授权的执行本合同的行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禁止向乙方或他人发生借款等行为或承诺费用核销等事宜,如若发生,其行为属于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承诺:乙方具有签订本合同所须的全部合法手续。
(四)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业务合作过程中不得向甲方有关人员以现金,实物等任何形式赠送或给付回扣、好处费等性质的款项、财物、好处或利益,不得有贿赂或其他变相贿赂的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有义务举报前述行为,举报电话:。
(五)一方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甲方对某一事件作出的同意或放弃或变更等表示,仅对该事件适用。除非书面通知明确表示,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