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泗洪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docx
文件大小:2.05 M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4-14
总字数:约1.52千字
文档摘要

《泗洪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专项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保护和修复的重要依据。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发〔20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泗洪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详见附件)。

一、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范围及依据

1.规划期限: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泗洪县行政辖区,面积2693.9212平方千米。

3.主要依据:《泗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宿迁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泗洪县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等。

(二)规划目标

立足自然资源要素全域管控,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优先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全域自然资源,加强各类资源要素保护利用修复,恢复和提升农田生态功能,保障重要生态廊道屏障、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增强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力度,提升城镇生态质量,建设高品质生态环境,彰显泗洪“融水嵌湖”的特色。

(三)总体格局

泗洪县传承“山·水·林·田·湖”生态基地,构建全域水·城·绿融合的生态安全格局,逐步形成“一核三区、三廊多点”的网格状大生态格局。

(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分区

综合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政策管理等人文因素,泗洪县划定五类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区,分别为东南沿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区、西南岗地生态涵养区、中部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中部高质量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区、北部特色农业综合整治修复区。

二、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

公示地点:

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sqsh/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60号

电话:0527三、主要成果展示

表1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指标

2025年

目标

2035年

目标

指标

属性

1

总体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

平方千米

579.7447

579.7447

579.7447

约束性

2

永久基本农田

平方千米

1232.0000

1232.0000

1232.0000

约束性

3

耕地保有量

平方千米

1315.9820

1315.9820

1315.9820

约束性

4

林地保有量

平方千米

41.7613

不低于上级

下达任务

不低于上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5

森林覆盖率

%

≥25.78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预期性

6

湿地保护率

%

62

≥65

≥65

预期性

7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30

35

预期性

8

本地指示性物种种类

630

630

630

建议性

9

系统修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平方千米

——

0.4900

1.0000

预期性

10

造林面积

平方千米

——

0.6800

2.2700

预期性

11

修复退化湿地面积

平方千米

1.6700

2.5000

预期性

12

河湖岸线生态修复长度

千米

——

25

92

预期性

13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95

≥95

预期性

14

综合提升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平方千米

186.0000

不低于上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15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

%

85.7

91.7

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要求

约束性

1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2.01

15

17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