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专项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保护和修复的重要依据。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发〔2020〕18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泗洪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详见附件)。
一、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范围及依据
1.规划期限: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泗洪县行政辖区,面积2693.9212平方千米。
3.主要依据:《泗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宿迁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泗洪县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等。
(二)规划目标
立足自然资源要素全域管控,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优先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全域自然资源,加强各类资源要素保护利用修复,恢复和提升农田生态功能,保障重要生态廊道屏障、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多样性,增强生态空间保护和管控力度,提升城镇生态质量,建设高品质生态环境,彰显泗洪“融水嵌湖”的特色。
(三)总体格局
泗洪县传承“山·水·林·田·湖”生态基地,构建全域水·城·绿融合的生态安全格局,逐步形成“一核三区、三廊多点”的网格状大生态格局。
(四)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分区
综合考虑自然地理要素、政策管理等人文因素,泗洪县划定五类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区,分别为东南沿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区、西南岗地生态涵养区、中部城镇人居环境提升区、中部高质量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区、北部特色农业综合整治修复区。
二、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
公示地点:
泗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sqsh/
地址:泗洪县建设南路60号
电话:0527三、主要成果展示
表1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指标
2025年
目标
2035年
目标
指标
属性
1
总体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
平方千米
579.7447
579.7447
579.7447
约束性
2
永久基本农田
平方千米
1232.0000
1232.0000
1232.0000
约束性
3
耕地保有量
平方千米
1315.9820
1315.9820
1315.9820
约束性
4
林地保有量
平方千米
41.7613
不低于上级
下达任务
不低于上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5
森林覆盖率
%
≥25.78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预期性
6
湿地保护率
%
62
≥65
≥65
预期性
7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30
35
预期性
8
本地指示性物种种类
—
630
630
630
建议性
9
系统修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面积
平方千米
——
0.4900
1.0000
预期性
10
造林面积
平方千米
——
0.6800
2.2700
预期性
11
修复退化湿地面积
平方千米
1.6700
2.5000
预期性
12
河湖岸线生态修复长度
千米
——
25
92
预期性
13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95
≥95
预期性
14
综合提升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平方千米
—
186.0000
不低于上级
下达任务
预期性
15
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
%
85.7
91.7
达到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要求
约束性
1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2.01
15
17
预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