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信息技术 城市数据模型 第2部分:城市层概念 编制说明.docx
文件大小:24.37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4-16
总字数:约5.8千字
文档摘要

1

《信息技术城市数据模型第2部分:城市层概念》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与起草单位

2024年6月28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家标准《信息技术城市数据模型第2部分:城市层概念》制定计划下达,项目计划号为T-469,该项目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5087-2:2024。

该标准由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等单位负责起草。

2.编制背景及意义

城市系统间的协作是智慧城市的核心,而城市系统间的协作,依赖于数据共享和融合。数据共享融合的难题是制约城市系统间协作的关键技术问题,其症结在数据语义异构。数据的语义异构,使得城市系统间的认识不在同一概念层次,即使完成了数据交换,也存在数据

2

不可用、不好用的难题。

建立统一的城市数据模型,是解决城市数据语义异构的关键。不同的信息系统采用不同的元数据方案描述数据的定义和属性,因此需要在元数据之上再建立某些机制,来灵活地实现信息系统之间数据的语义互操作。目前我国在智慧城市统一的元数据建模方面开展的相关研究较少,实践落地少有成功案例。已建和在建城市大数据平台中,不同系统的元数据缺乏映射的基准,造成新的智能孤岛。国内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给出的核心概念体系,仍需映射到不同信息系统的元数据。并且城市数据本体的构建,缺乏系统性。城市指标、智能交通系统、物联网应用、时空信息等城市具体子领域的本体构建受到国内外研究者的较多关注,但缺乏以城市为对象的数据本体的系统化体系。对城市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准确、明确的表示并定义通用的本体,既减少了创建信息系统的时间,又便于各系统之间的互操作,同时基于城市通用的本体,可以构建城市服务层的数据模型,对城市的运行、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城市数据模型方面,没有整个城市通用的概念本体,直接影响城市各部门的工作效率。此标准给出了通用城市数据模型城市层的概念,包括家庭、组织和土地利用等,是城市数据模型的第2部分。通用城市数据模型可以提供跨城市服务共享的信息,使城市软件应用程序能够共享信息、计划,并支持城市服务内部和跨城市服务的决策,可更加全面的支撑城市业务,提升城市的治理水平。

国际上,已经发布的ISO/IEC21972:2020《信息技术–智慧城市

3

指标的上层本体》规定了智慧城市指标的上层本体及其相关规范;ISO/IEC30182:2017《智慧城市概念模型-建立数据互操作性模型的指南》给出了一个构建智慧城市概念模型的指南,为智慧城市组件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提供基础;ISO37166:2022《智慧社区基础设施-面向智慧城市规划(SCP)的城市数据集成框架》通过标准化的数据集成和共享机制,构建了一个涉及多源公共数据的数据框架。这些标准都没有提供统一的以城市为对象的数据模型。其他与本体相关的国际标准,更多侧重于智能交通系统、物联网应用、时空信息等城市具体子领域,缺乏以城市为对象的数据本体的系统化体系。

在国内,GB/T34680.1-2017《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给出了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框架和各级评价指标。GB/T36332-2018《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核心概念模型》给出了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的核心概念及模型组成,但仍需映射到不同信息系统。GB/T36625.1-2018《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第1部分:概念模型》规定了智慧城市数据融合的概念模型,该概念模型适用于智慧城市的数据融合实践,并非构建城市通用的数据模型。GB/T42108-2022《信息与文献组织机构元数据》确立了组织机构的核心元素类,包括机构、事件、个人等。GB/T28970-2012《道路交通运输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字典要求》规定了道路交通运输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字典中所用的术语、格式要求、空间数据表达规则要求和内容要求。GB/T40765-2021《基础地理信息本体模型》规定了基础地理信息在概念层次上的本体模型,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本

4

体模型的基本框架、构成元素、模型构建的准则、模型表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