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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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1204一2006
食用菌热风脱水加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ehydratedediblemushroombyheatedair
2006-12-06发布2007-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1204-2006
前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o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延云、刘春和、聂字燕、沈瑾、何晓鹏、陈海军、向欣、刘晓军、卢旭东。
I
NY/T1204-2006
食用菌热风脱水加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热风脱水加工要求、计量包装、运输与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栽培和野生的食用菌热风脱水加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096干食用菌卫生标准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IT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IT1409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脱水dehy命”ion
采用热风方式除去水分的过程。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厂房及设施
4.11.1加工厂选址和设计应符合GBIT14881的要求,所处大气环境应符合GB3095中规定的二级
标准。
4.1.1.2加工车间应根据食用菌脱水的加工工艺流程,设置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预处理区、切分
处理区、脱水区、挑选分级区和包装区。
4.1.2生产设备
4.1.2.1所有与原料直接接触的设备和工具,表面材料应符合GB/T14881的规定。食用菌的切分设
备应便于拆卸、清洗。
4.1.2.2食用菌的热风脱水设备宜采用链板式、箱式、隧道式等烘干设备,应有温度、湿度的显示仪表,
热风流量、温度要便于调节。
4.1.2.3生产线应配备金属探测器。探测器试片规格,铁片:直径1.0mm;不锈钢片:直径1.2mmo
4.1.3原料
4.1.3.1原料应符合GB7096的规定。
4.1.3.2原料应贮存于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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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IT1204-2006
4.1.3.3由于贮存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原料品质不再符合加工要求的,应加注标识并及时处理,禁止
进入加工工序。
4.1.4卫生
4.1.4.1食用菌加工车间出入口处应设有与车间相连的更衣室、非手动式洗手设施、消毒池,应有干手
设施或提供卫生合格的毛巾、纸巾。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应先更衣、戴帽、换靴、洗手,并经过消毒池消毒。
4.1.4.2清洗、切分区内水源充足,地面、窗台有一定坡度,排水通畅,无积水,在车间设置明沟排水,并
在排水口设有防鼠栅栏和防虫存水弯头。